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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培训
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培训班在武汉举办
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3月2日-3日,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培训班在武汉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2015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经验,安排部署2016年工作,宣传解读卫生计生部门《食品安全法》法定职责。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食品相关处室同志,省级疾控中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相关负责人和专家约230人参加了会议。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张瑜出席会议并致辞。
张瑜介绍,自2000年开始,湖北就被原卫生部确定为全国首批9个省(区、市)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即“两网”监测)试点省份,每年承担和完成了国家及省级大量的风险监测任务。近年来,我省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管理体系建设得到较大发展。2013年底,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被国家卫生计生委批准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湖北中心”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二恶英参比实验室”,成为全国首批六家参比实验室之一。到2015年,17家市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相继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湖北中心市(州)分中心,监测样品覆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食品链中所有环节,监测的数量和质量均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已初步形成“以省CDC为龙头,市州CDC为骨干,县级CDC为基底”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目前,我省食源性疾病哨点医院已有167家,380家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展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监测,实现了全省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5年来,全省未发生重大食源性疾病爆发事件,食源性疾病得到有效防控。同时,我省还在健全食品安全目标考核体系,开展省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共建试点,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和交流,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强化食品安全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努力探索,为提高我省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出了积极贡献。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监测处处长徐娇就新颁布《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风险监测的规定进行了解读;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有关专家对2015年风险监测结果分析、2016年风险监测质量控制要求、2016年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计划与实施和2016年食源性疾病监测计划与实施进行了详细介绍;湖北等6个省市分别就风险监测组织管理、数据利用、信息通报、科研产出、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大会经验交流。培训中分领域、分专业进行了专题讨论,广泛听取了各省对风险监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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