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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班固 汉书

 
元狩元年冬,有司求捕与淮南王谋反者,得陈喜于孝家。吏劾孝首匿喜。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反,恐其发之,闻律先自告除其罪,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即先自告所与谋反者枚赫、陈喜等。廷尉治,事验,请逮捕衡山王治。上曰:“勿捕。”遣中尉安、大行息即问王,王具以情实对。吏皆围王宫守之。中尉、大行还,以闻。公卿请遣宗正、大行与沛郡杂治王。王闻,即自杀。孝先自告反,告除其罪。孝坐与王御婢奸,乃后徐来坐蛊前后乘舒,及太子爽坐告王父不孝,皆弃市。诸坐与王谋反者皆诛。国除为郡。

  济北贞王勃者,景帝四年徙。徙二年,因前王衡山,凡十四年薨。子式王胡嗣,五十四年薨。子宽嗣。十二年,宽坐与父式王后光、姬孝兒奸,悖人伦,又祠祭祝诅上,有司请诛。上遣大鸿胪利召王,王以刃自刭死。国除为北安县,属泰山郡。

  赞曰:《诗》云“戎狄是膺,荆舒是惩”,信哉是言也!淮南、衡山亲为骨肉,疆土千里,列在诸侯,不务遵蕃臣职,以丞辅天子,而剸怀邪辟之计,谋为畔逆,仍父子再亡国,各不终其身。此非独王也,亦其俗薄,臣下渐靡使然。夫荆楚剽轻,好作乱,乃自古记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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