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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宪王舜以孝景中五年立。舜,帝少子,骄淫,数犯禁,上常宽之。三十一年薨,子勃嗣为王。 初,宪王有不爱姬生长男棁,棁以母无宠故,亦不得幸于王。王后脩生太子勃。王内多,所幸姬生子平、子商,王后稀得幸。及宪王疾甚,诸幸姬侍病,王后以妒C842不常在,辄归舍。医进药,太子勃不自尝药,又不宿留侍疾。及王薨,王后、太子乃至。宪王雅不以棁为子数,不分与财物。郎或说太子、王后,令分棁财,皆不听。太子代立,又不收恤棁。棁怨王后及太子。汉使者视宪王丧,棁自言宪王病时,王后、太子不侍,及薨,六日出舍,太子勃私奸、饮酒、博戏、击筑,与女子载驰,环城过市,入狱视囚。天子遣大行骞验问,逮诸证者,王又匿之。吏求捕,勃使人致击笞掠,擅出汉所疑囚。有司请诛勃及宪王后脩。上曰:“脩素无行,使棁陷之罪。勃无良师傅,不忍致诛。”有司请废勿王,徙王勃以家属处房陵,上许之。 勃王数月,废,国除。月余,天子为最亲,诏有司曰:“常山宪王早夭,后、妾不和,適、孽诬争,陷于不谊以灭国,朕甚闵焉。其封宪王子平三万户,为真定王;子商三万户,为泗水王。”顷王平立二十五年薨。子烈王偃嗣,十八年薨。子孝王申嗣,三十三年薨。子安王雍嗣,二十六年薨。子共王普嗣,十五年薨。子阳嗣,王莽时绝。 泗水思王商立十二年薨。子哀王安世嗣,一年薨,无子。于是武帝怜泗水王绝,复立安世弟贺,是为戴王。立二十二年薨,有遗腹子爰,相内史不以闻。太后上书,昭帝闵之,抵相内史罪,立爰,是为勤王。立三十九年薨。子戾王骏嗣,三十一年薨。子靖嗣,王莽时绝。 赞曰:昔鲁哀公有言:“寡人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未尝知忧,未尝知惧。”信哉斯言也!虽欲不危亡,不可得已。是故古人以宴安为鸩毒,亡德而富贵,谓之不幸。汉兴,至于孝平,诸侯王以百数,率多骄淫失道。何则?沉溺放恣之中,居势使然也。自凡人犹系于习俗,而况哀公之伦乎!夫唯大雅,卓尔不群,河间献王近之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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