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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年老居贫,死在旦暮,欲终不言,恐使有功不著。吉子显坐微文夺爵为关内侯,臣愚以为宜复其爵邑,以报先入功德。”先是,显为太仆十余年,与官属大为奸利,臧千余万,司隶校尉昌案劾,罪至不道,奏请逮捕。上曰:“故丞相吉有旧恩,朕不忍绝。”免显官,夺邑四百户。后复以为城门校尉。显卒,子昌嗣爵关内侯。 成帝时,修废功,以吉旧恩尤重,鸿嘉元年制诏丞相御史:“盖闻褒功德,继绝统,所以重宗庙,广贤圣之路也。故博阳侯吉以旧恩有功而封,今其祀绝,朕甚怜之。夫善善及子孙,古今之通谊也,其封吉孙中郎将、关内侯昌为博阳侯,奉吉后。”国绝三十二岁复续云。昌传子至孙,王莽时乃绝。 赞曰:古之制名,必繇象类,远取诸物,近取诸身。故经谓君为元首,臣为股肱,明其一体,相待而成也。是故君臣相配,古今常道,自然之势也。近观汉相,高祖开基,萧、曹为冠,孝宣中兴,丙、魏有声。是时,黜陟有序,众职修理,公卿多称其位,海内兴于礼让。览其行事,岂虚乎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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