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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绩效考核
河南省局(公司)出台教育培训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烟草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的有关要求,近日,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全省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办法》指出,考核评价对象是各市局(公司)、各直属单位,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实施、保障措施、工作绩效等方面,相关数据从行业教育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和行业统一网络培训平台中提取。
《办法》规定,考核评价工作由省局(公司)人事部门负责组织,每年进行1次。由各市局(公司)、直属单位对本单位上一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总结、自评并将自评报告报送省局(公司),经人事部门全面审查复核后,于当年一季度向全省系统通报考核评价结果。
河南省局(公司)明确,如在考核评价工作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将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办公室 范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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