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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正言顺 “必也正名乎!”(《子路》)这是孔子为政之道的第一项考虑。政治是管理众人之事,为何会与“正名”有关?这是理解儒家思想的关键之一。 原因是:“名”有两种,一是名实,二是名分。就“名实”而言,可以“循名责实”,任何东西皆有名称,如日月星辰,是约定俗成,客观明确的。如果单单谈到名实,只是分析哲学家的偏好,他们对于任何名词都要先问:“你所谓的XX是什么意思?”最后还原到感官经验所能掌握的物质世界。 然而,我们所用的语言中,却有更多超越感官经验的名词,像真、善、美、圣、正义、仁爱、明智、勇敢等,这些名词又有什么意义?它们表达的未必是真实界,却可能是理想界。所谓理想界,是指人以特有的自由及其选择所构成的世界,其中涉及的是“应不应该”的问题。何以知道人应该如何?这是使哲学家头痛的焦点。 孔子的做法是:特别注意“名分”。暂且抛开抽象的讨论,回归到一个名称所对应的本分。譬如:“君”是名称,他的本分则是“君之道”。“父”是名称,本分则是“父之道”。任何现存的名称,都有“应该”的行为规范,这在人类社会是普遍的现象。譬如,古人谈起“君”,往往以尧、舜、禹、汤的具体表现作为典型的判准,然后期许及要求后代的“君”,也要“像个君”。 如果政治能够做到“君像君,臣像臣,父像父,子像子”,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颜渊》),那么人类社会自然稳定和谐,大家各安其位,各尽其责,达到无为而治的境界。 凡事都要有“法源”,依法办事,才可维护公共秩序。因此,“正名”可以兼指名实与名分,让自然界与人世间都有清楚的称谓及规范。对于政冶家而言,则“名分”较为重要,因为人有自由选择的能力,同时也有为非作歹的可能,如何善加约束,则需由“名分”来界定。《左传·成公二年》曾录孔子的话:“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如果名分随意加给不适当的人,他就会误用、滥用,造成天下大乱。孔子在强调“正名”之后,接着教训子路说: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子路》) 在今日看来,就是凡事都要有“法源”,依法办事,才可维护公共秩序。我们看到立法机关字斟句酌、二读三读,就会想到孔子的“正名”思想确有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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