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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疏证》第一部分 八佾篇(14) 作者 : 杨树达 《国语·周语上》曰:襄王使太宰文公及内史兴赐晋文公命。上卿逆于境,晋侯郊劳。馆诸宗庙,馈九牢,设庭燎。及期,命于武宫,设桑主,布几筵。大宰莅之,晋侯端委而入。大宰以王命命冕服,内史赞之,三命而后即冕服。既毕,宾飨赠饯如公命侯伯之礼,而加之以晏好。内史兴归,以告王。曰:“晋不可不善也,其君必霸。逆王命敬,奉礼义成。敬王命,顺之道也;成礼义,德之则也。则德以导诸侯,诸侯必归之。且礼,所以观忠信仁义也;忠,所以行也;信,所以守也;义,所以节也。忠分则均,仁行则报,信守则固,义节则度。分均无怨,行报无匮,守固不偷,节度不携。若民不怨而财不匮,令不偷而动不携,其何事不济?中能应外,忠也;施三服义,仁也;守节不淫,信也;行礼不疚,义也。臣入晋境,四者不失。臣故曰:晋侯其能礼矣。王其善之,树于有礼,艾人必丰。”王从之,使于晋者道相逮也。及惠后之难,王出在郑,晋侯纳之。襄王十六年,立晋文公。二十一年,以诸侯朝王于衡雍,且献楚捷,遂为践土之盟。于是乎始霸也。 《左传·昭公三年》曰:四月,郑伯如晋,公孙段相,甚敬而卑,礼无违者。晋侯嘉焉,授之以策曰:“子丰有劳于晋国,余闻而弗忘,赐女州田,以胙乃旧勋。”伯石再拜稽首受策以出。君子曰:“礼其人之急也乎!伯石之汰也,一为礼于晋,犹荷其禄,况以礼终始乎?” 临丧不哀, 《礼记·曲礼上篇》曰:临丧则必有哀色。 又曰:临丧不笑。 《左传·成公十五年》曰:冬十月,卫定公卒。夫人姜氏既哭而息,见太子之不哀也,不内酌饮,叹曰:“是夫也,将不唯卫国之败,其必始于未亡人。呜呼!天祸卫国也夫!” 又《襄公十九年》曰:卫石共子卒,悼子不哀。孔成子曰:“是谓蹶其本,必不有其宗。” 又《襄公三十一年》曰:孟孝伯卒,立敬归之娣齐归之子公子裯。穆叔不欲,曰:“非适嗣,何必娣之子!且是人也,居丧而不哀,在戚而有嘉容,是谓不度。不度之人鲜不为患。若果立之,必为季氏忧。”武子不听,卒立之。比及葬,三易衰,衰衽如故衰。于是昭公十九年矣,犹有童心。君子是以知其不能终也。 又《昭公十一年》曰:九月,葬齐归,公不戚。叔向曰:“鲁公室其卑乎。君有大丧,国不废。有三年之丧,而无一日之戚。国不恤丧,不忌君也;君无戚容,不顾亲也。国不忌君,君无顾亲,能无卑乎?殆其失国。” 又《昭公十四年》曰:八月,莒著丘公卒,郊公不戚。国人弗顺,欲立著丘公之弟庚舆。冬十二月,蒲余侯杀公子意恢,郊公奔齐。公子铎逆庚舆于齐。 吾何以观之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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