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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太和县规范培训操作扎实推进,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太和县位于淮北平原腹地,农业人口142万人,农村劳动力84万人,其中富余农村劳动力40万人,是典型的农业大县、人口大县、劳动力资源大县。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及时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做为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劳务经济的重要途径来抓,不断采取有力措施,
扎实推进培训。
尤其今年我县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以来,不仅加快了劳务输出步伐,而且进一步培训提高了农民工素质、增加了农民收入,为振兴县域农村经济,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县自实施培训阳光工程项目以来,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培训原则,对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了审查认定,有11个培训机构被确认为县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其中3所为公办性质。截止9月30日,这11 所培训基地培训农民工2988人,占年培训4500人任务的66.4%,转移输出农民工2452人,转移输出率达54.5%。通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不但提高了农民就业竞争能力,拓宽了外出就业渠道,增加了农民工劳务收入,而且进一步整合了职业技能教育资源,确立了以服装缝纫工为主要培训对象(占输出工种的60%以上),以广东、深圳、上海、杭州等沿海发达城市为主要转移地的办学模式,形成了地方特色。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主要培训做法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4月24日市农委召开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紧急会议之后,我县高度重视,抢抓机遇,及时成立成立太和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为阳光工程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实施阳光工程培训项目以来,我县共印发《致全县参加阳光工程农民朋友的一封信》、《阳光工程培训学员明白纸》、《阳光工程培训学员须知》等宣传资料近万份,广泛张贴到全县每个村庄,负责此项工作的副县长作电视培训讲话两次,打电视流动字幕30条次,在《农民之友》、《社会生活12分》等电视栏目做了专题讲座。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县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实行了阳光工程培训会议联席制度。项目实施近六个月来,共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协调会7次,办公室人员联席会10次,基地负责人会议9次,出台相关文件7份,编发简报5期。同时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深入发动。部分培训基地如树义焊工学校等培训单位更是技高一筹,利用民间剧团,采取送戏下乡的办法,以农用车为戏台,把阳光工程的内容,自编成地方剧种,到乡村集镇开展艺演,让农民群众在欣赏文化娱乐的同时,感受到党的阳光工程政策的温暖。
(三)严格认定,明确培训任务。
本着面向社会,自愿申报,公平竞争的培训原则,我县通过张贴告示、县电视台公告等形式公布了阳光工程培训机构的认定时间、认定条件、认定程序、报送材料和受理机构等内容,在培训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过公开、公平、公正评审,将确认结果再次通过县电视台向社会公布,最终确定华杰技校、最新时装、镜湖裁剪、三塔新华、树义焊工等十一家培训机构为我县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并分别授予“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匾牌。在此基础上,我县根据阳光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各自的师资力量、培训规模、转移能力等条件,把省、市下达的示范性培训任务分解到培训基地。
(四)规范培训操作,强化培训监管。
为推进阳光工程项目积极稳妥实施,我县按照“管培分离”的原则,对培训基地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申报、实施、资金使用、学员就业负责。培训单位有责任建立好“一卡两台帐”,紧紧围绕农民就业技能,科学设置培训课程,精心编制培训方案,强化培训管理,加强就业衔接,提高培训转移率,并保证学员三次就业,就业满意率达95%以上,同时进行跟踪服务。各培训基地必须定期上报县阳光工程办公室相关材料,积极在阳光网上公开发布。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在搞好组织申报、基地认定、分解任务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四项措施,切实加强了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1、签订培训责任书。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与培训基地签订了《2004年太和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责任书》,明确了各培训单位的目标、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增强其责任感、使命感。
2、建立培训联系点制度。县阳光工程办公室负责同志定点联系培训单位,要求联系人每月至少到培训基地两次,督促培训单位按期完成任务,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服务。
3、实行不定期抽查、暗访制度。主要是对学员的免费情况、培训质量及转移输出情况等做明查暗访。
4、实行培训月份报告制度。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开展“一旬一督查,每月一报告”制度。培训单位每月25日左右必须向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上报月份进度表,准确填报当月新增学员数,以及培训结业、培训转移进度,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快速处理。
5、实行培训奖惩制度。对项目实施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弄虚作假套配财政补助资金,培训和转移就业质量等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除限期整改外,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对项目管理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引导培训单位做好培训与就业工作。
6、公开培训举报电话。县级号码为0558-8622855,市级号码为0558-2292529,省级号码为0551-2650263,接受社会监督。
7、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县农委是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的牵头单位,财政、劳动、教育、科技、建设等部门按照省阳光工程指导小组2号文件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共同促进我县农村劳动转移培训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
(五)确立补助方式,落实项目资金。
根据中央、省、市、县财政补助资金按100:100:20:30 的比例配套规定,我县13.5万元财政补贴资金8月份就已足额到位,同时为县阳光工程办公室落实了2万元的办公经费。为确保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农民,让农民得到实惠,我县经过多方讨论,认真研究,决定采取降低收费标准的模式。为保证补贴资金公平、公正地落实到每个参训农民身上,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会同财政、物价、劳动部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核定我县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太费价[2004]031号),同时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下发了《太和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财政资金补助实施办法》(太农阳光办[2004]03号)明确规定了不同的培训专业、培训时间,财政补贴标准、受训农民工自费标准也不相同,但全县受训农民工基本能得到每人平均250 元的财政补助资金。操作程序按下列方式进行:首先培训单位降低学员费用标准;其次培训单位把培训台帐、转移台帐、收费凭证、目标责任书等有关材料,报县阳光工程办公室,经办公室检查验收确认后,填写《安徽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报帐申请书》,凭“报帐申请书”和以上有关资料到县财政局申请领取补助资金,从而确保财政补助经费落实到位。
(六)典型引路,扩大规模。
为方便农民,减少农民培训费用,县阳光工程办公室积极探索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的新途径。6月20 日我县宏泰职业技术学校率先将培训学校搬到乡镇,把服装裁剪电机班办到关集镇村口,仅在授牌仪式的当天就新招学生16名,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及时抓住这一典型向全县推广,11个培训单位紧紧抓住实施阳光工程这一机遇,最大限度地发挥师资、场所、资金技术等资源的作用,全力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受到了农民的欢迎。除此之外,县农广校等单位,主动放下架子,深入基层,联合办学,探索“扩大生源,方便农民”的办学之路。
(七)制定标准,严格验收。为督促培训基地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目标和任务,我县对培训基地检查验收实行了百分考核制。主要内容包括:
①基地必须制定详细培训转移计划 5分
②要按时完成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下达任务,并且转移就业率达80%以上(每减少1%,扣5分)。 40分
③对培训专业,收费标准和受训农民工及时进行公示 5分
④实行定单培训,时间15-90天,能进行跟踪服务,转移就业农民工稳定在6个月以上。 20分
⑤有实用引导和职业技能培训教材 5分
⑥有完善的教学设施和师资队伍 5分
⑦按月上报县阳光工程办公室有关情况 10分
⑧对受训农民工暗访时,满意率达95%以上 10分
三、下一步培训工作打算
(一)按时兑现补贴资金。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将对各基地填报的农民工培训台账和转移台账,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二)及时公示。对于已兑现阳光工程补助资金的农民工的培训、转移情况,资金补助金额要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培训督查。县阳光工程办公室要在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社会、学员投诉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阳光工程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国家补贴资金直接补贴到农民手中,确保农民得到实惠。
虽然我县在大力推进阳光工程项目进展工作中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上级部门对我们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我们将认真落实好各项任务,扎实推进阳光工程项目进展,使其在促进富民强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出更大更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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