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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工程”培训千万农民
安徽省是劳动力输出大省,目前外出务工劳动人员约960万人,占全国总数的8.9%。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土离乡进入城市,培训和转移合格农村劳动力成为必须,一项惠及千万农民的“阳光工程”应运而生。 对话人:
安徽省农委主任、省阳光工程指导小组负责人 韩柏泉
记者: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和难点之一是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农民工进城找工作,关键看他们是否拥有技能。“阳光工程”如何成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好途径?
韩柏泉:党的十六大提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重点、难点都在农村。阳光工程的实施,对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具有重要作用,这是促进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的根本性措施,也是转变政府职能,为农服务的具体体现。
“阳光工程”实施前,据调查,我省外出务工人员中接受技能培训的较少,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缺乏转移就业的职业技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2003年,国务院下发《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对农民工培训工作做出了具体要求,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从2004年起,在全国共同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阳光工程”。
记者:生产技术技能是生产力要素,是农民致富的一块“敲门砖”,我省是怎样动员广大农民参与“阳光工程”学习培训的?
韩柏泉:“阳光工程”一头连接着市场,一头迎合农民需求,对广大农民具有“造血功能”。为让广大农民及时了解有关政策,2004年6月初,省阳光工程指导组印发了《致全省参加“阳关工程”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就培训对象、内容、时间、机构、补贴标准等作了明确规定。省财政加大投入,除中央财政安排1600万元外,省级财政想方设法筹措了1600万元,并要求市县财政安排了800多万元用于实施“阳光工程”,每个参训农民平均可获250元的经费补贴。
我省“阳光工程”成员单位12个。各市、县(区)均成立了由政府领导任组长、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相关组织机构。去年我省承担16万人培训任务,确立55个项目县346个培训基地,截至去年12月底,全省共培训农民工156811人,成功转移133776人。
记者:作为一项“德政工程”,关键是要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我省是怎样把好政策变成农民口袋里的“真金白银”的?
韩柏泉: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问题。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张明明参训后,被输送到苏州市婚纱制品厂工作,实习期的第一个月就领到860元工资,她全家都说这个工程真正是“阳光雨露”。
我们在实施“阳光工程”中,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认定培训机构,用市场来配置资源,形成了农业、劳动、教育、建设、科技及民办培训机构等多元化的培训体系。各培训机构通过市场“订单”形式,根据不同需要,采取长、中、短训相结合,定点与流动培训相结合。缝纫、电子、电焊、摩托维修等专业培训特色明显,各地劳务品牌意识逐步增强。
省阳光办公室还设立了监督电话,加大监管力度,对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
记者: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和转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作,并非一蹴而就,我省下一步有哪些规划?
韩柏泉:据典型调查,参加“阳光工程”培训的比不参加培训的,人均年劳务收入高出2000元,增加40%以上。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项目县的覆盖面由去年的50%提高到80%;加大监管力度,建立行政领导联系、项目进展定期通报、基地动态管理制度;做好跟踪服务,规范收费、补贴标准,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农民工有序转移,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强化对学员的技能训练,与用工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以需定培,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劳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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