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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地贯彻落实《海域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海域管理培训班首站在海南举行
日前,国家海洋局和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在文昌市联合举办了海南省海域使用管理培训班。海南是国家海洋局在《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5周年之际,在沿海各省市(区)巡回举办培训班的第一站。海域使用管理培训班的举办是《海域法》颁布实施5周年宣传活动的重要活动之一。
举办海域使用管理培训班旨在更好地学习、贯彻《海域使用管理法》及配套制度,进一步提高沿海各级海域使用管理干部的管理水平,加强各省乡镇海洋协管站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积极推进全国海域使用管理百县示范活动建设。
参加这期培训班的学员有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机关、厅属有关单位工作人员,沿海市(县)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海域管理科(股)负责人及海监支(大)队负责人以及全省已成立的55个沿海乡镇海洋协管站负责人共150人。培训内容包括《海域法》及配套制度、海南省实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及相关法规和政策。
国家海洋局对海域使用管理培训班工作高度重视,组织了由海域管理司吕彩霞、阿东副司长及古妩、王忠处长组成的授课团。授课教师们以他们精湛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精心准备了多媒体教学资料,极大地提高了教学质量。学员们普遍反映,通过参加这期培训班,深入学习了《海域使用管理法》,授课知识面之广、收效之大前所未有。特别是阿东副司长作的养殖用海专题讲座,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讲授了依法用海与物权立法的关系和其重要性,深受学员们好评。
培训班期间,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还以开办海域使用管理培训为契机,积极开展《海域法》颁布实施5周年宣传活动。开课当天,有关新闻报道在海南省、市电视台滚动播出。新闻媒体还就当前养殖用海的热点问题采访了吕彩霞副司长等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领导,这标志着海南省宣传《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实施5周活动拉开了序幕。
此次培训班的成功举办,不仅提高了学员的涉海法律、法规知识和海域管理专业知识水平,而且扩大了《海域法》宣传效果,极大地调动了海南省各级海域使用管理部门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全省海域使用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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