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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渔业部门培训管理人员与养殖户
日前,来自汕尾市海业部门、市重点水产品批发市场和各县级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等近100名代表,接受了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无公害标准化示范区管理知识的培训。马宫街道浪清村的养殖户徐汝林在参加学习后恍然大悟:“原来我们养虾养蟹养鱼也要注意质量安全啊!”
据《汕尾日报》报道,本次培训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实施,国家农业部渔业统计专家组成员、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行家徐晓冬作了两场专题辅导。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06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等,重点引导、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鼓励和支持生产优质农产品,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汕尾市近年来大力创建无公害标准化养殖示范区,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尤为重要。前来参加学习的人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有了更深的认识。广东省浪清湖无公害对虾标准化示范区的10名养殖户代表表示:今后的养殖将更重视“质量安全”,更好推进无公害基地的创建;市海洋渔业部门和水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人员表示要依法行政,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引导和鼓励创建更多的无公害标准化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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