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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仲裁委与清华法学院携手培训仲裁员
通过培训考核将成为该委选聘仲裁员的重要条件
3月26日上午,清华大学法学院明理楼317教室里,一件房屋租赁案件正在三名仲裁员的主
持下有条不紊的进行审理。与一般仲裁案件不同的是,这件普通民事案件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是来自要么是高校的著名教授、要么是北京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退休的资深法官,作为行家里手,案件的辩论异常激烈;更让人奇怪的是,案件审理过程中,还有一位专家进行点评,她就是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退休法官、北京仲裁委员会资深仲裁员胡宛如女士。原来这只是一次模拟仲裁实践,是清华大学法学院和北京仲裁委员会合作举办的仲裁员培训班的一项课程内容。“案件”中的首席仲裁员、仲裁员,以及申请人被申请人,都是这个培训班的学员。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日益增多。作为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方式,仲裁制度正以蓬勃之势健康发展。仲裁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拥备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水准专业能力、谙熟仲裁规则的高素质仲裁员队伍。基于此,北京仲裁委员会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合作推出了“仲裁员培训”项目。并决定,今后该会将优先聘用符合《仲裁员聘用管理办法》且通过培训机构培训、考核的人士担任本会仲裁员。
自2005年初举办第一期培训班以来,到目前,该项目已经发展成北京仲裁委员会与清华大学法学院较为成熟的一个合作项目。该项目通过对现在或将来可能受聘于北京仲裁委的仲裁员及社会其他相关人士进行仲裁业务的培训和考核,以提高现有和潜在仲裁员的职业素养与办案能力,保障仲裁审理工作的质量,推进仲裁员队伍的专业化进程。
3月26日下午,经过连续两个周末的授课和模拟练习,学员们参加了150分钟的结业考试。
据悉,截至目前,“仲裁员培训班”在清华法学院已经成功举办四4期,共培训学员180余人。学员来自律师事务所、高等法律院校、政法机关、工程造价鉴定机构等各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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