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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储粮培训
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在粮食行业开展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全员培训的通知
来源: 粮食局网站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在粮食行业开展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全员培训的通知
国粮办储〔2016〕2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工业集团公司:
为指导各地区各单位加强仓储管理,认真做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国家粮食局颁布了《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系统地规定了各层级、各方面安全储粮的具体责任及追责程序;印发了《粮油安全储存守则》和《粮库安全生产守则》,从相关制度标准与实践经验中凝练了粮油安全储存和粮库安全生产的基本行为准则。为推动《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简称“一规定两守则”)的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局于2016年9月中下旬分南北片区举办了两期师资培训,并以此启动一轮全行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的全员培训,直至2017年12月底全部结束。现就本轮培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一规定两守则”的重要意义
(一)“一规定两守则”是提升仓储管理能力、完善“两个安全”制度标准体系的重大举措。“一规定两守则”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从根本上提升仓储管理能力,找到做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一般规律,进而规范“两个安全”各层级、各环节、各相关岗位和人员的作业与管理行为。它既是对已有制度标准的高度归纳和梳理,也是在实践基础上对基本原理的重构和创新。
(二)“一规定两守则”是应对当前“两个安全”严峻形势和空前压力的迫切需要。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正面临并将持续应对粮食库存之高和简易仓囤储粮之多“两个前所未有”的挑战,在保管总量巨大、各类作业频繁的同时,从业人员的结构发生新变化,一些管理与作业人员实际操作中应知不知、应会不会、应责不责,亟需强调责任落实和操作规范。
(三)“一规定两守则”是衔接制度标准规范要求和“两个安全”工作实践的重要纽带。长期以来,广大粮食仓储工作者、粮食科研人员经过大量探索实践和科研攻关,取得了一系列加强粮食仓储管理的实践经验和科技成果,制定了大量技术规范和标准,但相关制度标准的专业性较强,不易为基层同志所掌握和实施。“一规定两守则”就是要系统化、通俗化,解决接地气、贯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为仓储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打下坚固的实践基础。
二、认真落实培训大纲的各项具体要求
为确保培训效果,把培训的过程打造成强化管理的过程,实现寓管理于培训之中,国家粮食局制订了《培训大纲》(附件)。各中央粮食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各类粮油仓储单位要严格按照大纲的要求落实好全员培训工作,迅速在全行业、本单位掀起学习贯彻“一规定两守则”的热潮,使其成为所有相关从业人员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并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同时要延伸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技术原理等。要从实效出发,丰富培训的方式方法,以集中脱产培训为主,并同岗前交底培训和经常性培训相结合;除课堂授课学习外,还可开展远程教学、邀请专家专题讲学、指定业务尖子领学、布置自学、组织交流讨论等;要把新入职培训和在职培训同样抓好,做到“新人”合格上岗、“老人”在岗进步。通过严格落实大纲要求,确保从部门到企业各级岗位人员的培训不留空当、不留死角。
三、切实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单位要把“一规定两守则”的培训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带头学,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直接管;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精心组织,科学制订和具体实施培训方案;受训单位要积极动员、认真参与。要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培训任务,确保培训全覆盖,采取分批的方式直接培训到市县甚至企业,适当提高培训的集中度,最大限度保证对基层的培训“不散”。从业人员多的主产省(区)能由省级直接培训的就由省级组织分批培训,直接培训确有困难的,可采取分片方式组织培训。但无论什么方式,都要保证标准不降、效果不减。中央粮食企业做好表率,模范实现全员培训,把总部和分支机构的培训组织协调好。要落实好培训经费和场地,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争取将培训经费纳入当地财政年度预算或争取其他方式的资金支持,中央和地方粮食企业要从本单位支出中保障培训经费的投入。
四、务必确保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各地区各单位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安排布置,对照大纲的要求抓好落实,确保培训的效果,切实避免培训成为“搞活动”“走过场”。要精选培训师资人员,精心设计培训课件,全面兼顾、突出重点地编排培训内容,严格保证集中脱产培训课时。要注重与日常工作检查及其他专项检查、技能比赛等相结合,从实践的角度检验从业人员通过培训掌握应知应会应责的情况。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效果,培训完成后要按照大纲要求进行测试,不合格的要重新培训。国家粮食局将采取抽检、测试等方式,对培训效果进行督查,并对各地区各单位培训效果作出评估,对结果予以通报。
五、真正把培训过程作为加强管理的过程
培训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一规定两守则”的培训,推动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标准规范的落地,使从业人员切实做到应知应会应责。要以培训为契机,按照“一规定两守则”的各项要求,对现行制度逐项修订完善,缺项的尽快建立健全,确实把“一规定两守则”的各项内容落实到各层级、各环节、各相关岗位和人员,强化制度执行与责任落实。按照“边培训、边贯彻”的原则,要求基层粮库从现在开始就按照“两守则”规范作业与管理,按照“一规定”落实责任、追究责任,将培训内容融入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中,切实把培训过程作为加强管理的过程,使“一规定两守则”成为考核、评价仓储管理工作是否到位的标尺,成为广大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和职业操守,促进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上升到一个新的更高水平。
请各地区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培训方案报送国家粮食局备案。
联 系 人:皇甫志鹏、袁海波、彭扬
联系电话:010-63906954、63906929、63906904
传 真:010-63906934、63906909
E-mail:cangchu@chinagrain.gov.cn
附件:培训大纲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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