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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千年大变局与新命题(3)
为了拱卫王室,就要按离王都的远近、战略地位的重要程度,按亲疏关系分封一些可靠的宗族亲人当诸侯。据说,周公当时新分封了七十一国,其中姬家占五十三家。王室一旦受到威胁,各诸侯国必须立即来“靖王”——保卫王室。周公以为这样,王室就得到拱卫、非常安全了。
宗法制就是订立尊卑关系:天为最大,周王是天的儿子,即天子,是人间最大者,天下人都要尊之,因而称“大宗”,天子之位只能传给嫡长子。天子的叔、伯、兄、弟、子、侄分封为诸侯,相对于天子,他们是“小宗”。诸侯的叔、伯、兄、弟、子、侄,又可得到诸侯的分封,一般称为大夫,在诸侯国里,诸侯是“大宗”,大夫则是“小宗”。诸侯有进贡(上赋税)天子的义务,大夫有进贡诸侯的义务。得不到分封的,是那些大夫的子弟,他们有受教育权、有保卫王室的义务,他们随时能得到天子、诸侯或大夫的任用,建功立业之后,可以得到分封,这些贵族子弟叫做“士”。除天子而外,所有的贵族,又可以称为“君子”,因为他们都是天子或诸侯国国君的后代。同姓诸侯间不能通婚,异姓诸侯间,则被鼓励通婚,所以,时间一长,诸侯之间的关系,不是堂兄弟叔侄,就是姐夫娘舅了,都是血缘关系。当时有句名言叫:“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周公以为这样,天下就亲如一家、比较安定了。
井田制是一种经济制度,其理想状态是:以九百亩农田为一个单元,分为“井”字形的九块,中间一块叫公田,其收入归被分封者;四周八块给农民(野人)自种自收,同时,农民必须先种好公田,再去种自己的田。在实际操作中,估计不一定是“井”字形,但有公田、而且农民必须先耕种公田,可能是事实。周公以为实行这种制度,就可以使王室、诸侯、大夫们有固定的收入了。
礼乐制,就是将贵族的各种行为,按其身份地位,制定各种规范,其实质就是等级森严、不可逾越。制度定得非常细,包括祭礼、朝礼、婚礼、丧礼以及服装、饮食、车辆、歌舞等。什么样的人,只能穿什么样的衣服、坐什么规格的车、建立什么样规模的部队、祭祀什么样的神灵、用什么样的棺材、搞什么样的舞蹈队、唱什么样的歌曲等等。比如,车辆上,天子才能用“八骏”拉车,诸侯则只能用驷。逾礼者要受到大处罚,一次逾越,要警告、罚贡;二次逾越,要罚贡、削封;三次逾越,就要夺封甚至被贬为庶人了。当然,这些“礼乐”制度是仅用于贵族间的,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对付庶人,就要用刑了。礼乐制度还特别强调,“礼乐征伐自天子出”,也就是说,除天子之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这个制度,也不能搞任何军事行动。军政大权绝对掌握在天子手中!周公以为,把礼乐定得这么细致、具体,贵族们一个个还不好好遵守吗?大家都遵守了,天下也就安稳了。
整个周朝的革命、新政的确立,不过是把商汤的历史重演了一遍,有变化,但没有实质性的东西。
旧制度的崩溃
可是,事实上,这些制度,根本就没有实施的基础。
第一,天子权力太大与德行太差之间的矛盾。
“家天下”的制度,赋予了天子巨大的权力,因此,天子就应该具备相应的本领和德行。可是,事实上,天子未必是这样的“圣人”。天子圣明,天子的儿子不一定圣明,尤其是长子,更不一定是圣明的。嫡长子继承制本来就与选贤任能的理想相违背。因此,西周近三百年历史中的十二个天子,几乎没有一个是好东西;而且,正是他们,在带头破坏这些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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