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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君主论(2)
为此,我们可以为《韩非子》学术思想下个定义:
韩非以老子的“道”、荀子的“人性恶”为哲学基石,运用“刑名之学”,整合了商鞅、李悝之“法”、申不害之“术”和慎到之“势”,形成了一个以稳固君主权位、强化君主权力、增强君主权术为核心的法治思想体系。
也正因为这样,我们完全可以把《韩非子》称作《君主论》。对比西方,这部“中国式君主论”,为帝制提供的理论更为周密,为君主个人设想的权术更为周到,为独裁、集权、专制提供的方略更为周全。
推崇君主专制
韩非子回顾人类的发展,认定“当今之世”是一个“争于力”的时代,所以,国强是主要目标,而要达到国强这个目标,必须实行君主专制体制,因为这样,才能利用强权,调动所有的人力、物力、财力去实现强国这个目标。所以,关于君主专制,他提出两个观点,第一,必须要有君主;第二,君主必须要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说: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国之所以强者,政也,主所以尊者,权也。
君主专制,是韩非子学术思想的出发点,也是归结点。
韩非子的这些言论,与马基雅维利《君主论》里的话,如出一辙:
建立任何一类制度的唯一办法……是成立一个君主政府,因为那里的人民的道德如此彻底败坏,以致法律无力去约束他们,这就有必要由一位皇族去建立具有完全的与绝对的某种最高权力,这个最高权力像野马口中带上“口嚼”,才可以羁勒住它那过分的野心和严重的道德败坏。
“人性恶”是法治的哲学基石
韩非子继承了他老师荀子的人性恶观点,认为所有的人都“好利恶害”,人的一切行为,都是“计算(利害)之心”使然。为此,他举了一些极端的例子:
例子一:做马车的人想要他人富贵,做棺材的人希望他人早死。这不是因为前者人好而后者人坏。别人不富贵则马车卖不出去,别人不死则棺材售不出去,这绝不是因为恨人,而是人死了他可以得利。
例子二:医生善于吮吸他人的伤口,嘴里含着鲜血,并非因为他觉得骨肉有什么新鲜,而是为了个“利”字。
例子三:父母对儿女,生男孩则庆贺,生女孩则将其杀掉,这是出于对将来利益的计算,而不是什么亲疏之情使然的。
也就是说,天下一切道德、喜爱、亲情,其实都是“计算利害之心”,由此,他得出一个结论:臣下对君主的忠心,完全来自君主给臣下的爵禄。当然,下一个结论就是,君主对臣下,也就只有赏、罚二道了。
关于人为什么“好利恶害”,在荀子的基础上,韩非子还有更深一步的理论论述。他说:
人无毛羽,不衣则不犯寒。上不属天而下不着地,以肠胃为根本,不食则不能活。是以不免于欲利之心。
原来,一切都是出自人的本能!
正是因为“人性恶”,并且,在“当今之世”已经恶到了极致,所以,韩非子认为,用礼义道德去教化改造根本无济于事,最有效的方式只能是用“利”与“害”去诱导压制。利就是赏赐,“害”就是刑罚。因此,他说:
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
所以,他给君主出的治国方法,就是对有利于君权行为的人赏,对危害君权行为的人罚,韩非子将此治国方式称为刑、德“二柄”,并认为此乃君主维护其专制统治最为基本,也最为有效的手段。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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