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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要做“八荣八耻”的表率 廖鸿中
公务员要作“八荣八耻”的表率,是由其职业和身份的特殊性所决定的。这一方面是因为其示范性。即公务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其荣辱观在本质上体现着国家政治的价值追求,具有明显的示范作用。公务员在对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协调、控制、管理、服务的时候,其荣辱观对自己言行的规范,已超出了对他们个体的范围,而是通过他们个体达到对别人乃至全社会的调整。他们的荣辱观,就会直接影响其他人员乃至整个社会荣辱观的形成,因此从这点上说,树立和实践“八荣八耻”荣辱观,公务员是应该率先垂范的。另一方面是因为其先进性。即公务员队伍是当今社会先进分子最集中的群体之一。道德建设的先进性要求,首先是对社会中的先进分子提出来的。公务员荣辱观的先进性要求正是道德建设先进性要求的具体表现,他们树立正确荣辱观也就比其他人更迫切、更有针对性,要求更高,这就是说,公务员在树立和实践“八荣八耻”荣辱观时是能够身先士卒、起示范带头作用的。 要使每一位公务员都能将“八荣八耻”体现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之中,还必须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 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这也是树立和实践正确荣辱观的起点。 公务员只有对“八荣八耻”的丰富内涵和利害关系等有了清醒而深刻的认识,才会以此为镜,时时照,刻刻省。 而提高思想认识的主要途径就是学习,必须从奉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中充分认识正确荣辱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树立和实践“八荣八耻”变成自己的内心要求和自觉行动。 其次要实行纪律约束。 公务员既然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奉为宗旨,就必须接受围绕实现此宗旨而制定的严格纪律的约束。 同时,由道德与法律存在的一致性,衍生出荣辱观与纪律也存在着一致性,因此就可以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纪律条文,使公务员在实际工作与生活中,坚持“八荣”就是遵守纪律,涉足“八耻”就是违反纪律。 对违反纪律的言行就要及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甚至给予相应的惩戒处理,以此来引导他们坚持“八荣”:远离“八耻”。 再次要加强社会监督。 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行风评议等活动,同时将监督的范围扩展到公务员八小时工作主外,不但让他们在行政行为上体现的荣辱观置于“阳光”之下,而且在业余时间言行上荣辱观的表现也受到广泛监督,促使他们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全社会树立榜样、做出表率。(廖鸿中,现在湖南省郴州市人事局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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