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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拼音方案

一九五七年十二月十一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汉语拼音方案(草案)》。各地各界人士围绕这个方案草案展开了座谈讨论,绝大多数人表示拥护国务院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草案)》,希望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之后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在一九五八年一二月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正式批准了《汉语拼音方案》。从此,《汉语拼音方案》从研制时期走向推行、应用时期,并逐渐成为我国人民文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语文工具。

正如大家所知道的,这个方案是三百多年来拼音字母运动的结晶,是六十年来中国人民创造拼音方案的总结,它的诞生是中国文字改革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是新中国文字改革的又一个重大成果。

由此可以看出,《汉语拼音方案》的制定,经过了由下而上和由上而下多次反复推敲、审订的过程:先由文改会拼音方案委员会起草, 再由文改会核定,再由全国各级政协讨论,再由国务院拼音方案审订委员会审订,再由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最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制定步骤如此郑重,征求意见范围如此广泛,参加拟订的专家学者如此众多,参考了数量如此众多的各种方案,无怪乎大家一致认为《汉语拼音方案》是拼写汉语的最佳方案。

附注:
① 《中国语文》1953年六月号。
② 叶籁士:《关于文字改革的几个问题》见《Pinyin Bao》
1981 年第2号。
③④ 1956年2月12日《人民日报》。
⑤⑥《拼音》1956年创刊号,第4页。

选自《当代中国的文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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