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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资质
中消协发布警示 上培训班要看办学资质
来源:中国江苏网
摘要:消费提醒: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一定要先检验是否有教育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原件),办学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消费提醒: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要求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一旦发生消费争议,以便据书面合同维权。
中国江苏网8月15日讯每年暑期是培训班消费的旺季。根据以往投诉情况,不少家长在报完培训班后,就开始了消费维权。为此,中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要避免三类消费误区,做到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误区一:不看办学资质,盲目消费
教育培训市场存在着一定数量的无证办学,或者只有工商部门审批的教育信息咨询公司的营业执照,这些机构有不少位于小区居民楼内,租用民居,没有办学许可证,仅向学员提供非正规的票据,而不是开具“培训费”正规的发票。
消费提醒: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一定要先检验是否有教育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原件),办学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误区二:轻信虚假宣传,不签合同
“一线教师”“一对一个性化辅导”“名师助阵”……教育培训的广告铺天盖地,一些培训机构为了招揽生源,肆意夸大培训效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消费提醒: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要求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一旦发生消费争议,以便据书面合同维权。
误区三:没有索取发票,退费困难
学员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培训,要求退还培训费用,但不少消费者缴费时没有索取正规发票,导致退款难度增加。
消费提醒:根据有关规定,培训机构必须向社会公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家长在交费前一定要了解相关收费政策,缴费后应妥善保存培训机构开具的“培训费”正规发票和签订的书面协议。记者芦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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