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孺童讲论语》第十三章(2)
(三)
“因”,在此可有二种解读:其一,是因循、依照的意思;其二,通“姻”,即指女婿的父母。(按:媳妇的父母称“婚”,所以后来连作“婚姻”。)
“亲”,在此可有二种解读:其一,是亲近的意思,指前文的“近”于义、礼;其二,指亲人、可亲之人。
“宗”,在此可有二种解读:其一,是尊崇、归从的意思;其二,指宗族。
将上面三字的不同字义进行排列组合,并且照应有子前面的两句话,“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这句话,就会有如下三种解读:
其一,如果一个人在遵循“信”、“恭”的作人准则的同时,不丧失“信”、“恭”所对应适宜的“义”、“礼”的节制标准的话,那么这个人的言行是可以为他人所推崇和效仿的。
其二,如果一个人在遵循“信近于义”、“恭近于礼”的同时,还能够不丧失对可亲之人的关爱的话,那么这个人的言行是可以为他人所推崇和效仿的。需要说明的是,一般人往往在注重自己言行道德规范的时候,容易导致人情的淡漠,从而忽视对周边及亲人的关心。所以,那种既具有很高道德修养,又能关爱他人的人,是值得人们特别尊敬和效仿的。
其三,一个人在婚姻之后,不仅能关爱自己的亲人,而且还能顾及到非亲属关系的那些可亲之人,对待他们如同对待自己本宗族的亲人那样。
第一种解读,是把第三句句义作为是对前两句句义的进一步深化总结。第三种解读,是把第三句句义与前两句句义并列起来,即此三句话分别讲了信义、恭礼、姻亲三个方面的内容。从指导现代人为人处事,及句义涵盖宽广程度而言,当以第二种解读为宜。
大义:
有子说:“如果一个人的守信是比较适宜实际情况的,那他的言行是可以被反复检验的。如果一个人的恭敬是比较符合礼法的,那他是可以远离耻辱的。如果一个人在作到前面“信义”、“恭礼”的同时,还能够不丧失对亲人及周边人的关爱,那此人是值得推崇和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