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本站。
贵州省物价局规范消防安全培训收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对从事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仓库保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以及固定消防设施的安装、操作,消防产品维修等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收费标准试行一年来,对提高我省相关工作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加强消防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保障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近日,省物价局规范消防安全培训收费标准:1.消防安全培训费:按每人每课时2元标准收取。2.消防演练器材费、教材资料费据实收取。3.本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各地物价局、财政局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核定具体标准。以上培训费含报名费、场租费、课酬、监考、合格证等费用,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它费用。4.各培训单位应到当地物价部门更换《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收费收入须存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5.贵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消防安全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3]224号)文同时废止。
(省物价局综合法规处)
更多
感谢您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