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本站。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于丹论语感悟 于丹论语心得35 五险一金 政策法规
吉林培训费管理
吉林省直机关培训每人每天不超400元
为规范省直机关培训工作,近日,吉林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吉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培训费项目、培训费标准等进行了严格规定。根据规定,省直机关培训每人每天不超过400元,院士讲课半天不超过3000元。
报到、撤离时间均不超过1天
所谓培训费是指省级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400元,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如下:住宿费150元,伙食费100元,场地费和讲课费100元,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50元,合计400元。
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15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15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
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周内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
《办法》规定,培训实行分级管理,省级单位举办培训,一般不得下延至县及以下。各单位开展培训应当在开支范围和标准内,择优选择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部门行业所属培训机构、高校培训基地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项目。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
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
培训住宿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培训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7日以内的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
各单位组织培训应尽量利用网络、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干部选学、在职自学等方式,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率。
培训项目经费可向社会公开
在报销结算方面,应当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讲课费、小额零星开支以外的培训费用,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执行,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培训费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在各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或专项经费中列支。
各单位应当将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等情况在单位内部公开,具备条件的要向社会公开。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予以通报;相关责任人员,所在单位按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唐诗宋词 全唐诗 唐诗300首 史记 孔子 孟子 论语 四书五经 世界500强 绩效考核 MBA EMBA
感谢您访问本站。